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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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3:02
今年过年2月11日至17日需要支付加班费,在这段时间内,如果有公民被单位安排了加班,那么单位就需要向职员支付三倍的工资作为加班费。如果单位不支付的,职员可以选择到仲裁机关提出劳动仲裁请求。一、过年加班费哪天需要支付?
今年过年2月11日至17日需要支付加班费,在这段时间内放假调休,如果单位需要职员上班,需要向职员支付三倍的薪资。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职员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二、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
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
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
3、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案件的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
4、劳动仲裁、诉讼。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
职员如果遇到了单位要求自己在春节等的法定节假日加班,但是在加班活动结束之后,并不向自己支付加班费的情形,劳动者如果已经掌握了证明自己确实加班了的证据,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