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是否能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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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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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23:47
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直接证据,一般情况下能够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网友咨询: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是否能主张权利?
律师解答:
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也不存在出借人要求还款而借款人拒绝偿还的情形,应从出借人开始主张权利时,计算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借款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借条未约定借款期限,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诉讼时效自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但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的,诉讼时效自拒绝次日起计算。
律师补充:
民间借贷领域,民法典对诉讼时效有着明确的约定,最长保护期限为20年,且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向*申请延长。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注意权利的“保质期”,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诉讼、仲裁等有效途径及时向对方主张权利。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仍未主张权利,则将承担权利不受保护的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