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和\亦作\隋和\,通常比喻人的美好品德,也常用以称宝器,它们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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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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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4 23:49
隋:隋侯之珠,简称隋珠。
出处:《庄子·让王》:“今且有人于此,以隋侯之珠,弹千仞之雀,世必笑之。是何也?则其所用者重,而所要者轻也。”《淮南子·览冥训》:“譬如隋侯之珠,和氏之璧,得之者富,失之者贫。”隋:古国名。
和:和氏璧。
关于和氏璧的最早记载,见于《韩非子》、《新序》等书,并且情节大致相向。说是在春秋时期,楚国有一个叫卞和的琢玉能手,在荆山里得到一块璞玉。卞和捧着璞玉去见楚厉土,历王命玉丁查看,玉工说这只不过是一块石头。厉王大怒,以欺君之罪砍下卞和的左脚。厉王死,武王即位,卞和再次捧着理玉去见武王,武王又命玉工查看,玉工仍然说只是一块石头,卞和因此又失去了右脚。武王死,文王即位,卞和抱着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二天二夜,哭干了眼泪后又继续哭血。文王得知后派人询问为何,卞和说:我并不是哭我被砍去了双脚,而是哭宝玉被当成了石头,忠贞之人被当成了欺君之徒,无罪而受刑辱。于是,文王命人剖开这块璞玉,见真是稀世之玉,命名为和氏壁。
和氏壁面世后,成为楚国的国宝,从不轻易尔人。后来.楚国向赵回求婚,使和氏壁义到了赵国。公元前283年,秦国听说赵国有和氏壁,提出以15座城相交换,因赵弱秦强,赵国不敢怠慢,但又不情愿,便派智谋双全的蔺相如奉璧使秦。蔺相如知道其中有诈,偷偷将和氏壁送回了赵国。此事在司马迁《史记》中有详细记载。
但后来,和氏壁还是被秦国拥有,至于何时、如何被秦国拥有,史无记载。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李斯在上《谏逐客书》中提到:“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随、和之宝”,即指“随侯之珠”与“和氏之壁”两件当时著名的宝物。很有可能,赵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畏惧秦国的强大,将和氏壁送给了秦国。
从此以后,关于和氏壁的记载屡见不鲜,并大都相信《韩非子》、《新序》等书的记载。如西晋傅咸《玉赋》说:“当其潜光荆野,抱璞未理,众视之以为石、独见知于卞子。”唐代诗文中关于和氏壁的记载更多.大诗人李白《古风》三十六便有“抱玉入楚国,见疑古所闻。良宝终见弃,徒劳三献君”的诗句。
据《史记》记载,秦王政九年,便制造了御玺,刘邦灭秦得天下后,子缨将御玺献给了刘邦,御玺成为“汉传国空”。到汉末董卓之乱,御玺先后落入孙坚、袁术之手,再传魏、晋。五胡十六国时,一度流于诸强,后被南朝承袭。隋灭陈后,御玺被陈朝的萧太后带到突厥,直到唐太宗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御玺归唐。五代时,灭下大乱,流传的御玺不知所终。在六朝以后的记载中,大都认为被秦始皇所用的御玺是用和氏壁改造而成的。
清代以后,人们开始对和氏壁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乾隆皇帝在《卞和献玉说》中,认为这只是韩非子的寓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