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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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22:15
会计做假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做假账而坐牢的底限是看是否构成犯罪,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情况下做假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吊销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22:10
假帐有好多种的,首先要知道,会计是协调“所有者”“经营者”“国家”三者关系的工具,如果是为了经营者的利益做假帐,损害了“所有者”和“国家”的利益,会计就要负相关责任的,但坐牢之种情况很少见。常见的偷税漏税,也就是补交和罚点款,不会挨坐牢的,除非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坏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22:13
不要报以任何侥幸心理,做诚实的孩子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22:14
你去认真学习《会计法》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