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向银行借款 1500—2000元如何操作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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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10:01
可以去银行咨询一下学生贷款可能需要的资料多点: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贷款的对象为我院学生中生活确实有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不包括一年级新生和联合办学的学生)。在校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生活俭朴,学习刻苦,学习成绩较好(班级素质综合测评前2/3,无压科),能正常完成学业;
3.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全部或部分学杂费,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费用;
4.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和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向经办银行提供上学期间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5. 对于非本校学籍,学习不努力,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违法乱纪行为或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有抽烟、酗酒、请客下饭店等不节俭行为的学生,其贷款申请不予考虑。
二、贷款额度及还款要求
1.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具体贷款金额由学院按照总贷款额度和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
2.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次月1日(含1日),毕业后两年内还利息,两年后开始还本金,毕业后六年内还清本息;
3.当贷款学生按照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或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的次月1日起利息及罚息自付。当休学的借款学生复学后当月的1日起恢复财政贴息;
4.贷款学生转学时,必须先还清在原经办银行的贷款本息,再办理转学手续,贷款学生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经办银行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或与借款学生签定还款协议后,学院才给予办理相应手续;
5.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向学院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原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6.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经办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经办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应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定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三、申请程序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2.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2周内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如实填写,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的国家助学贷款书面申请书;
(2)学生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孤儿要提供孤儿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涂改无效);
(4)本年度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
(5)本人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鉴定(班主任签字,盖院系公章)。
4.学院和银行审批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和借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10:02
的确办不了信用卡。
既然是大学生,个人觉得最好的办法是找同学借,一个200,有十个就够了。
向银行借钱是很难的,毕竟没有抵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