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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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管理机构除了需要按照《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债权投资计划的设立和运营情况外,每年还应报告子公司的运营状况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中国保监会有权对专业管理机构设立和管理债权投资计划的能力和行为进行监管检查,必要时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进行检查。如果专业管理机构的业务能力...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 专业管理机构除按照《管理办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债权投资计划设立和运营情况外,每年度还应当报告以下内容:(一)子公司或者事业部运营状况;(二)各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第五十条 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专业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和管理债权投资计划的能力和行为,以及其他各相关当事人...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投资计划)业务创新,规范管理行为,加强风险控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债权投资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二章 债权投资计划的设立与发行...第十三条 专业管理机构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应当充分考虑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合理确定债权投资计划的预期收益水平、发行额度和存续期限,灵活运用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本息偿还方式,维护保险资金安全及合法权益。第十四条 专业管理机构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应当以债权投资计划产品名义开立资金账户,落实资金和资产独...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为什么有独立监督人第五十九条本法所称独立监督人,是指根据投资计划约定,由受益人聘请,为维护受益人利益,对受托人管理投资计划和项目方具体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的专业管理机构。一个投资计划选择一个独立监督人,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可以分别聘请独立监督人,投资计划另有约定的除外。独立监督人与受托人、项目方不得为同一人,...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三章 债权投资计划的管理第二十二条 专业管理机构应当规范债权投资计划资金划拨管理,按照投资合同和用款计划拨付投资资金。债权投资计划存续期间,专业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偿债主体发出还本付息通知,督促其按时还本付息;偿债主体未能及时偿还本息的,应当启动担保机制,保全债权投资计划财产。债权投资计划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专业管理机构...
保债计划在哪里备案《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对这一规定则变为“专业管理机构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应当报中国保监会备案。”审核制实现了向备案制的转身。而在2012年10月发布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中,则出现了“注册”的概念,即专业管理机构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向指定...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的第四章 受益人大会第三十三条 受益人大会由债权投资计划全体受益人组成。受益人大会召开、提交议题和审议表决等事项,按照受益人大会章程执行,并遵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受益人大会章程应当至少包括受益人大会职责、受益人权利和义务、议事规则、表决流程、信息披露和章程修改等。第三十四条 受益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和信托计划的区别而信托计划就是指信托公司管理,通过信托公司风控的产品才能叫信托产品。\x0d\x0a3、管理人不一样。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管理人有可能是私募基金,有可能是互联网金融平台,有可能是保理公司。但是信托计划管理人只有一类,那就是信托公司。\x0d\x0a4、产品结构设计可能不一样。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如果...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第六章 风险控制(四)风险监控:建立总责任人与各环节责任人机制,风险管理部门确定项目风险管理责任人,全程监督债权投资计划运作,加强后续风险管理和预警,做好跟踪检查、监测,评估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及时提示风险并提出整改建议。风险管理部门应保持独立性,不受投资管理及投资评审决策部门的干预。第四十六条 专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