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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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8:14
费安玲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分享了她的研究成果,展示了她在法律领域的广泛涉猎和深入研究。在1999年的第二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会议上,她发表了关于保证人抗辩权及其罗马法渊源的报告。同年9月,她也在中日物权法国际研讨会上,针对物权中先取特权的立法问题进行了探讨。
2001年6月,她在中美物权法国际研讨会上,深入剖析了不动产征收的法律制约。在同年10月的欧洲和亚洲罗马法国际研讨会上,她的报告聚焦于胎儿利益的保护,探讨了罗马法的启示与中国的民法典草案设计。1998年的中国国际商帐追收法律问题研讨会,她作为主报告人之一,展示了她在商法领域的专业素养。
1995年,她又在国家著作权理论研讨会上担任主报告人,展示了她在版权法领域的研究。2003年7月,她在欧洲大学与宗教国际研讨会上,发表了关于中国婚姻家庭法50年变迁的报告。2005年,她担任第三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执行*,并在同年10月的第十届“中-东欧与亚洲罗马法学家对话”会议上,探讨了罗马法中团体概念对中国法人制度的影响。
2006年,她作为主报告人在意大利博罗尼亚的两次会议中,分别就中国知识产权现状、保护以及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进行了深入分析。同年,她还讨论了中国法学教育改革背景下,中国大学与意大利博罗尼亚大学的合作。2007年5月,她在罗马的圆桌会议上,针对中国新物权法中的所有权制度发表了观点。
费安玲,女,满族,1959年11月生于北京,法学博士,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版权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欧洲学会意大利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第二检察分院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昌平区*顾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