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上班时间在公司楼下被物业放的异物绊倒扭伤脚算不算工伤。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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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23:44
符合工伤认定
只是没有啥后果
医疗费虽然可以报销,没啥意义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23:49
上下班的路上受伤,都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何况已经到了单位,而且还是打卡以后受得伤,这是完全有理由认定工伤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23:51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楼下打卡后,上楼去楼上办公室上班,途中被物业放的异物绊倒扭伤脚,司法实践中,视为是上班时间前,从事预备性工作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二)向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中,职工因为工作原因下楼后,返回楼上上班途中,被物业放的异物绊倒扭伤脚,如果楼下属于公司区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工作中,职工因为工作原因下楼后,返回楼上上班途中,被物业放的异物绊倒扭伤脚,如果楼下不属于公司区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其他情形,不是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