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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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2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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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4 18:33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规定了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该准则主要关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分别对合并的确认、计量、信息披露等做了详细规定。以下是主要内容的概述:
1.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以上企业合并成一个报告主体的行为,分为两类: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要求合并前后各方受同一控制,且合并日取得控制权;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涉及交易双方在合并前不受同一控制。
2. 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被合并方账面价值计量,会计政策不一致时需进行调整;合并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发行权益证券的手续费计入权益性证券溢价。
3.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母子公司需分别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反映合并期间的业务。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时,需进一步调整。
4. 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购买方确定合并成本的方法包括交换交易的公允价值、多次交易成本之和等,合并成本小于净资产公允价值时的处理有特定规则。购买日后12个月内对暂时价值的调整视为购买日确认。
准则还要求合并方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合并相关的信息,以便于理解和评估。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复杂,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合并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