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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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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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08:26
在满足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前提下,建设项目临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河道建设并作为城市公共空间使用的集中绿地,可享受以下奖励措施:
每建设1平方米集中绿地,将奖励1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但奖励总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核定建筑面积(地块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容积率)的20%。具体奖励面积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定。得到的建筑面积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可以退还全部报建规费,并且可以办理产权。
所建设的集中绿地将参与建设项目绿地率、容积率的计算。同时,集中绿地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由国土部门退还该地块的国土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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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2 08:26
在满足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前提下,建设项目临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河道建设并作为城市公共空间使用的集中绿地,可享受以下奖励措施:
每建设1平方米集中绿地,将奖励1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但奖励总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核定建筑面积(地块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容积率)的20%。具体奖励面积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定。得到的建筑面积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可以退还全部报建规费,并且可以办理产权。
所建设的集中绿地将参与建设项目绿地率、容积率的计算。同时,集中绿地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由国土部门退还该地块的国土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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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2 08:26
在满足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前提下,建设项目临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河道建设并作为城市公共空间使用的集中绿地,可享受以下奖励措施:
每建设1平方米集中绿地,将奖励1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但奖励总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核定建筑面积(地块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容积率)的20%。具体奖励面积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定。得到的建筑面积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可以退还全部报建规费,并且可以办理产权。
所建设的集中绿地将参与建设项目绿地率、容积率的计算。同时,集中绿地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由国土部门退还该地块的国土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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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2 08:26
在满足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前提下,建设项目临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河道建设并作为城市公共空间使用的集中绿地,可享受以下奖励措施:
每建设1平方米集中绿地,将奖励1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但奖励总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核定建筑面积(地块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容积率)的20%。具体奖励面积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定。得到的建筑面积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可以退还全部报建规费,并且可以办理产权。
所建设的集中绿地将参与建设项目绿地率、容积率的计算。同时,集中绿地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由国土部门退还该地块的国土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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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2 08:26
在满足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前提下,建设项目临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河道建设并作为城市公共空间使用的集中绿地,可享受以下奖励措施:
每建设1平方米集中绿地,将奖励1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但奖励总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核定建筑面积(地块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容积率)的20%。具体奖励面积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定。得到的建筑面积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可以退还全部报建规费,并且可以办理产权。
所建设的集中绿地将参与建设项目绿地率、容积率的计算。同时,集中绿地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由国土部门退还该地块的国土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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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2 08:27
在满足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前提下,建设项目临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河道建设并作为城市公共空间使用的集中绿地,可享受以下奖励措施:
每建设1平方米集中绿地,将奖励1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但奖励总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核定建筑面积(地块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容积率)的20%。具体奖励面积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定。得到的建筑面积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可以退还全部报建规费,并且可以办理产权。
所建设的集中绿地将参与建设项目绿地率、容积率的计算。同时,集中绿地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由国土部门退还该地块的国土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