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谁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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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3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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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8:39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网友咨询:
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谁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有两个前提:一是侵权行为必须是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只有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损害的,才是职务侵权行为,用人单位才有必要为其造成的损害负责。二是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构成侵权。若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是出于紧急避险等原因所致而不成立侵权责任,则用人单位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