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赠予外人入住两年了可收回来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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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20:31
首先要明确一点,一个有效的赠予,一旦完成,那么就不再属于原所有人,所以不存在收回来的问题,无权收回。法律规定,只有未完成的赠予,才可以撤销。
而对于不动产的转让,法律规定,以登记过户为准。即一般房产赠予的完成,以过户,而不是交付房屋为准。
但,既然是小产权房,就是没有普通商品房所具有的产权证,往往也没法按一般规定,进行过户。
广义上的小产权房有两种。
第一种,实际上就是违建,违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按律要取缔的。违法的东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无论交易还是赠予,都是无效的。只有租赁比较特殊,虽然无效,但使用方实际获利了,要承担使用费。
第二种,主要是集体土地上的房产,或*性的房屋建设分配。这种房产是具有福利性和*指向性的,只有特定主体才可以享受。这也是法律规定,此类房屋不得随意交易的原因。原所有人如果不想要了,要么退给国家,集体。要么必须按规定的手续,经批准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其他人。
由此可见,这种小产权房显然也不许通过赠予之类,随意转让给其他人。
所以你的问题,如果属于第一种,本身就是违法建筑,赠予肯定无效。如果是第二种,要看受让人身份,以及有无履行比如更名或专门的登记手续。如果转让有效,那么已经完成的赠予,是不能收回的。反之,则可以
但有一点要注意,即便赠予撤销或者无效,赠予人收回了房屋,但受让人为接收和使用该房屋,已经发生的费用,属于损失,是基于对赠予的信赖所发生。依据诚信和公平原则,赠予人是要予以赔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20:32
在赠与的情况下,满足法律规定时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具体可查看合同法中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但下列三种合同赠与人不可行使撤销权: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道德义务性质的;公证性质的。
(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条件(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第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第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20:32
是一种自觉行为,同时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行为,赠与别人的东西没有办法收回来了,除非对方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