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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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3 11:41
【导读】耕地是我国最宝贵的资源,耕地保护是关乎14亿人吃饭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闪失。但是,近年来一些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该如何解决?
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历时长、类型多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共同开展“大棚房”“违建别墅”等专项整治,自然资源系统也通过清理闲置用地、严格精准执法督察等措施来加强管理,保护耕地。但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并没有完全止住。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历时较长,既包括住宅类房屋,也包括公共管理服务以及工矿、仓储、商服等产业类房屋。违法类型既有非法占地、非法批地、非法转让土地,也有非法出售房屋。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实行“八不准”,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通知将其摆在8类乱占耕地建房情形的首位,目的就是要突出不准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总要求。”
对“八不准”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
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底实报实销。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在下达指标范围内,各省级*可将《土地管理法》规定权限内的农用地转用审批事项,委托县级*批准。
从加强耕地保护看,通知提出规划管控以及统一耕地占补平衡。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要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引导村民住宅建设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少占耕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在特别注意分户的合理性基础上,要充分尊重农*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