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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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04:50
法律分析:1、有身份证号来(工作、居住、就读、探亲、访友等事由),与身份证号为(亲友关系),现居住在(地址),系本人所有房屋。本人同意将此地址作为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的居住处所。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名)
年月日
2、兹证明身份证号系我单位员工,现居住在我单位(内部集体宿舍或自建\自购房屋或本单位租赁的租房屋)(地址)。本单位同意将此地址作为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的居住住所。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