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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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2 02:29
虚开*专用*超过一千万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扩展资料:
虚开*专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
1、为他人虚开*专用*,指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专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行为。
2、为自已虚开*专用*。指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专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的行为。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专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专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专用*的行为。
4、介绍他人虚开*专用*,指在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
参考资料: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2 02:30
1: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50万为“数额巨大”起点,被骗税30万元以上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0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起点,被骗税50万元以上并在侦查终结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1000万已经算是“数额特别巨大”。
3:虚开*专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扩展资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2)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专用*或其他专用*行为之一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虚开**罪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2 02:30
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
关于虚开*专用*,量刑的标准更加具体。一般来说,虚开*专用*的量刑有以下档位:
第一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万-20万;
第二档: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
第三档: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10年-无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单位犯罪对单判处罚金,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比照以上规定处罚。
本罪的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怎么把握?
按照《最高人民*研究室关于如何适用法发〔1996〕30号司法解释数额标准问题的电话答复》(法研〔2014〕179号)的规定:在新的司法解释制定前,对于虚开*专用*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以上答复的理解现在虚开*专用*数额和情节标准如下:
一、入罪标准:虚开涉税5万以上入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20万罚金。
二、数额较大:虚开涉税50万-250万,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
三、数额巨大:虚开涉税250万以上,处10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
四、其他严重情节:国家税款损失30万到一审判决前没有追回,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
五、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到一审判决前没有追回,处10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