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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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9 07:53
在这种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出现了一个要求,那就是讨论问题的时候,要有一个组织成员共同认可的标准,依靠这个标准来判断一种意见是否正确,一种意见是否比其他意见更加正确。只有这样,当产生争论的时候,才不会出现大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也才能确保有一个结论产生。我们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就是说,判断一种意见是否正确,最有效的标准就是实践。把这种意见运用到实践中,如果能够指导实践甚至引领实践,那么,这种意见无疑是正确的,如果不能够指导实践,那么,这种意见无疑是错误的。可是,错误的意见却已经被运用在实践中了,时机说不定也就过去了。于是,悖论出现了:我们只能在事后才知道一种意见是否正确,但是,我们却要在事前判断一种意见是否正确。有人也许会说,按照你这种标准,那不管是不是“谁的意见正确就听谁的”方式,都不能判断出一种意见是否正确。这话当然不错,但是,采取其他的方式,比如说以职位高低来确定意见的正确与否,以经验的多少来确定意见的正确与否,以赞同人数的众寡来确定意见的正确与否,等等,它们追求的不是意见的绝对正确,而是最求在有限条件下的最优选择,这是一个更加容易达成的目标,也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还更加能够抓住机会,符合事情的需要。而职位的高低、经验的多少、赞同人数的众寡是可以很清晰做出准确判断的。采取“谁的意见正确就听谁的”方式,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就是评判正确与否的标准很难统一,因为绝对的正确很难达到。或许他们也可以提出一个统一的标准,那就是以最符合事务的实际和本质为标准。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认为的实际,每个人都有自己认为的事务的本质,而且,因为人与人的不同,这种实际和本质又是不同的。所以说,这种标准表面上看起来是一种有效的标准,但在实践中是无法加以有效应用的,根本无法成为标准,是一种假标准。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9 07:54
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