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中代通知金与赔偿金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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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5:47
首先,签订七个月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就违法了。一年以下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按照与正式工作工资差额双倍补偿。
其次,岗位变动要解除与你的合同是没有依据的。而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情形,你这种情况不属于。
最后,如果单位强行辞退你,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齐试用期工资,并且要求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经济赔偿金。
至于你说的工资,如果是代通知金,是离职前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经济补偿金,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追问抱歉我没说清,是签订了三年的合同,现在让我离职,是七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5:48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你签订是七个月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三个月,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如果试用期和以后工资不同,你可以要求补发2个月的差价工资
【3】你已经干了差4天到六个月,到月底,单位说:给你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4】如果你继续干到第七个月,就是下个月,单位说:没有经济补偿。
【5】你可以继续工作,劳动合同到期时,单位必须给你经济补偿。为你一个月的工资。
【6】根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项。第47条,
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7】经济补偿的1个月的工资,是指你的七个月所发的工资总和除以七得来的。
【8】单位如果不同意,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追问抱歉我没说清,是签订了三年的合同,现在让我离职,是七个月
追答那就去掉试用期一个月后你可以要求补发2个月的差价工资这一项。
其余还像我说的那样办。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5:48
1、首先代通知金是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中只有以上才会产生代通知金。待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并不冲突!!
2、单位不能随意的单方解除合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要承担违法解除合同责任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平均工资。而工资包括绩效工资!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发邮箱咨询824495069@qq.com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5:49
首先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就违法,一年以下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超出的部份属于违法,需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岗位调整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前提条件是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执行,公司单方执行属于违法,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代通知金追问抱歉我没说清,是签订了三年的合同,现在让我离职,是七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5:50
1、试用期的确过长。
2、如果公司愿意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建议同意公司的做法,但是要求按你每月的实得工资支付赔偿, 否则就不要等公司同意,让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然后再去仲裁,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追问抱歉我没说清,是签订了三年的合同,现在让我离职,是七个月
追答你这样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辞退你的话,你去申请仲裁是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的,只是那样需要花一些时间和收集相应的证据,如果能协商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作为赔偿的话,而且按你平时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的话,是可以考虑同意的,就当是好聚好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