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说我态度问题就开除了我,如何维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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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4:43
你这个问题比较有争议,企业说你态度有问题,那么你个人认为你自己有问题吗?你可以让企业具体指出,具体事例来。如果确实是员工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是可以将员工辞退。但是如果不存在违反制度,而单方辞退员工,就必须予以经济补偿给员工。建议先与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介入解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4:43
去当地的人社局申请维权,以企业无理由辞退为由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