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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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12:29
做为先秦时期儒家的最后一位代表人物,儒家的一些观点已经在荀子这里发生了“变异”,其中最大的一点就是“性恶”论的提出。
与孟子只是在与他人的辩论中提到“性善”不同,荀子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名字就叫“性恶“。他在里面直接提出了“人性之恶,其善者伪也”(《性恶》)的观点。而且他认为,世界所有的丑恶和乱象都是由“性恶”导致的:“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之欲,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
“性恶”论可谓是法家思想的逻辑起点——韩非所说的“法、术、势”的基本假设都是“人性本恶”。基于这个观点,法家认为,人是“需要管的”;而且由于“人性本恶”,所以用道德教化去使人向善也是徒劳的。再退一步讲,就算人变得善良了,也不是道德提升的结果,而是人为的(即主观上努力的结果,“伪也”)。
同样的,对于“性恶”之人,不能使用“好言相劝”的方法,因为他的本性是恶的,道德感化起不了作用,所以必须用“刑名法术”。这就为法家的治国理论提供了思想基础。《韩非子·心度》篇中说到,“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爱之本也”、“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劝功,严刑*亲法”;而这么做的原因在于“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就是说,“好逸恶劳”是人的本性,要想克服这个问题,必须依靠严刑峻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12:29
就是说,“好逸恶劳”是人的本性,要想克服这个问题,必须依靠严刑峻法。这就为法家的治国理论提供了思想基础。等等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12:30
第一做为先秦时期儒家的最后一位代表人物,第二为法家的治国理论提供了思想基础,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12:30
这就为法家的治国理论提供了思想基础,就算人变得善良了,也不是道德提升的结果,而是人为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12:31
韩非子提出了性恶论的思想,主张性善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