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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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1:18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是中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
网友咨询:
2020年11月的一天下午,蓝某为食用和销售东江湖野生鱼虾,驾船至东江湖水域,将40副“地笼网”放入东江湖内,捕捞东江湖野生渔获物。次日上午10时许,蓝某再次驾船来到东江湖水域收网时,被资兴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查获刚收上来的35副“地笼网”及渔获物3.5千克。经资兴市农业农村局认定,蓝某所涉捕捞渔具“地笼网”是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蓝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杨敬秋律师解答:
蓝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法和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杨敬秋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省优律所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始终坚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精通民事、经济、刑事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等方面成绩突出,被评为衡明律师事务所实务先进和理论先进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1:18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是中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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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的一天下午,蓝某为食用和销售东江湖野生鱼虾,驾船至东江湖水域,将40副“地笼网”放入东江湖内,捕捞东江湖野生渔获物。次日上午10时许,蓝某再次驾船来到东江湖水域收网时,被资兴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查获刚收上来的35副“地笼网”及渔获物3.5千克。经资兴市农业农村局认定,蓝某所涉捕捞渔具“地笼网”是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蓝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杨敬秋律师解答:
蓝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法和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杨敬秋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省优律所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始终坚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精通民事、经济、刑事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等方面成绩突出,被评为衡明律师事务所实务先进和理论先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