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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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17:48
一、工业园区 土地使用税 费缴纳标准是怎么样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 外资企业 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缴纳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产管理机构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县财政局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外商投资企业从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日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按半年征收,年终 清算 。第一日历年度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年计征,不足半年的,免征土地使用费。 使用权出让金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 。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分别采取协议、 招标 、拍卖方式进行。招标出让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要求和 投标 者所报条件确定中标者,中标者所报土地价款即为出让金额;拍卖出让的,最高报价者所报土地价款即为出让金额;协议出让的,应交出让金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和云南省规定的有关标准。企业一次交纳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以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分期交纳,或者缩短出让年限以降低出让金额。 场地使用费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向中方*交纳场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由场地开发费(包括 征地 、 拆迁 安置费用和为企业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等费用)和土地使用费组成。企业可以按照土地使用合同的约定一次*纳场地开发费,逐年交纳土地使用费,或者将场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综合计算逐年交纳。一般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次*纳场地开发费或自行开发场地的,成立后第一年至第五年免交土地使用费,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投资开发云南省鼓励投资的产业或兴办教育、文化、卫生、科研等非盈利项目,企业一次*纳场地开发费或自行开发场地的,免交土地使用费。中方企事业单位以 划拨土地使用权 作为条件与外商举办合资、合作企业的,须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即由中方土地使用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或者由中方企事业单位交纳场地使用费。 土地收益金外商投资企业还可以按国有 土地租赁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年向当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年租金(土地收益金)。 土地使用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以及出让金等费用。国家可以通过划拨的方式或者是国家出让的方式获得,获得国家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就要依法支付使用费,这个也是法律规定的内容之一,如果国家出租,就要支付租金,还有土地收益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