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17:5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8:58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明确规定,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实质在于,个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欺诈手法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若受委托的代理人在其职务权限范围之内,明明知晓或理应察觉到此种行为已触犯刑法,却依然选择参与其中,那么他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人。倘若代理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他将会依据其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承担的责任,按照刑法的相关条款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