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被批捕。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个月能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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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8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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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5:24
已经撤销缓刑予以逮捕的,一般不可以再变更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5:25
申请是可以的,把原因理由述说清楚,批准不批准那就看执法机关的决定了!连缓刑的刑期一起加进去数罪并罚!收监!真怪贱来!缓刑考验期还不老实,如你所述,被批准逮捕了,就很难再变更强制措施了,因为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比较大,且屡教不改,怎么可能变更呢!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应当立即批捕且属于累犯,原则上不太可能变更强制措施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取消缓刑,与前罪并罚。在不符合应当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下,犯罪人、其近亲属和辩护人能申请,但决定机关不会变更。
一、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1、第一审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法院对其判处刑期期限的;
3、案件不能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4、第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宣判后立即释放;
5、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院应当立即解除。
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抚养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5:28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被批捕,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个月,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并且三日内给予答复。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5:24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取消缓刑,与前罪并罚。在不符合应当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下,犯罪人、其近亲属和辩护人能申请,但决定机关不会变更。
一、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1、第一审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法院对其判处刑期期限的;
3、案件不能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4、第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宣判后立即释放;
5、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院应当立即解除。
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抚养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5:27
你好,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逮捕的情形,换句话说,就是已经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已经不能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了,一般也不会再允许取保候审。当然了,申请还是可以申请的,这是你的权利,但是批不批准就是办案机关的权力了,只能说这种情况一般是不会批准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