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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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6:54
交通事故财产赔偿标准是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那么,什么是交通事故轻微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怎么认定?
网友咨询:交通事故轻微财产损失包括什么,财产损失怎么认定?
北京熙明律师事务所王杰律师解答:
轻微财产损失是指造成每车5000元以下车物损失,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损坏,但发动机、车架、底盘等部件未损坏,机动车可以继续驾驶的。
财产损失的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最高人民*《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第117条第2款、第3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王杰律师解析:
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范围:
(一)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其中的设施一般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
(二)间接财产损失。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受损物品必将获得的利益等。
不予赔偿和有限赔偿间接损失的情形。对于那些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的间接损失,不应当赔偿。另外,对于间接损失,如果超出了可以预见的范围,也不应当赔偿。比如当乘客和承运人之间订立了有偿客运合同时,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可以获得的间接利益超出了承运人可以预见的范围,对此承运人无须全部赔偿,而一般只以所得运费为限进行赔偿。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已经明确:“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至于损失数额的计算,应由交通营运部门或由物价鉴定部门出具证明。赔偿被损车辆正常修复期间的停业损失。非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停运的,在车辆修复期间,因不能使用该车而造成损失的,也应该主张其权利,要求赔偿。
王杰律师为北京熙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代理过数百起民事诉讼案件,主要涉及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公司法律事务,交通事故等等纠纷。为人谦和,诉讼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