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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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7:54
竣工决算资产价值的计算涉及单项工程的固定资产价值确认。当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生产使用后,需计算新增固定资产的三个组成部分:
1. 建安工程造价,即实际施工和安装成本。
2. 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及工器具费用,包括购置费和安装费用。
3. 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征用费用(如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联合试运费、设计费、项目研究费、施工机构迁移费、报废工程损失费以及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设备、家具等。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以单项工程为单位,按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情况分期分批进行。流动资产的确定则主要关注存货,区分外购和自制,其价值根据购入价格或制造成本计算。
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和存货的确定,需根据实际入账金额或成交金额确定其价值。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应分别按开发成本、收益评估或法定评估机构确认后估价,并在其有效期内分期摊销。
开办费和其他资产的计价,需遵循新财务制度,合理摊入管理费用或按租赁合同进行分摊。理解资产划分原则和计价方法,区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递延资产,以及明确其他费用的分摊方式,是进行竣工决算资产价值核定时的重要步骤。
竣工决算是建设工程经济效益的全面反映,是项目法人核定各类新增资产价值,办理其交付使用的依据。通过竣工决算,一方面能够正确反映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和投资结果;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竣工决算与概算、预算的对比分析,考核投资控制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积累技术经济方面的基础资料,提高未来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