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主要区别在于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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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4: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目前我国规范的股份制企业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投资者(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发起人即股东
认缴出资全额,股东人数限于2人以上50人以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
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法》规定的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较为简便。除法律、行*规规定的特殊行业须经有“有关
部门审批外,一般只需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即可向公司登记
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其最低注册资金因经营项目不同而有的区别,对科技开发、咨询、服
务性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0万元人民币;以生产经营、商品开发为主的公司的最低
注册资本金为50万元人民币。受股东人数和设立方式的*,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向股东
筹集资金,股东人数不满50人的,可通过发展新股东的方式增资扩股;如股东人数己满
50人,则只能由原有股东认缴新增股本。
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其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
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为
1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人数下限为5人。经有关机关批准,公司可向内部职工或其他
企业法人募集股份,也可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
条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份有限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发放股份凭证--股票。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为不同的公司形态,运作各有利弊: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金低,设立简便,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简单,可以由一个或几个董事管理,便于股东
对公司管理的监督与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上市公司的股东
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自由转让股份,便于通过股份的形式规避风险,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运作
比较复杂,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既要设立完备的组织机构,运作程序也比较复杂。包括设
立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对各种不同机构的运转,甚至会议的召开,重
大问题的表决等法律都有较严格的规定。为此,原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既可以采用
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也可以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具体采用哪种形式,要根据本企
业的不同特点来决定。
补充回答: 1.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可以向社会公开筹募资本,其行为后果往往会涉及到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和控制较多,表现在立法上是有较多的强制性规定。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规则应以强制性为原则,任意性为例外。特别是股份公司中的基本规则和有关权力分配的普通规则由于适用于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利益冲突最激烈的领域,因此原则上应该是强制性的。
2.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其行为涉及面较小,因此法律对公司的行为通常不加干涉,立法上表现为较多的任意性规范。即有限公司法中的普通规则以任意性规范为原则,以强制性规范为例外。我国公司法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几乎一致的规范,则是没有反映出在强制法与任意法之间的区别与平衡,如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虽然区别大小公司,但其机构的构成、运作和每种机构的职权与股份有限公司几乎没有差别,显得十分繁杂。追问那应该选C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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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4:21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公司,叫做两合公司,其一部分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另一部分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两合公司同时具备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特点。同样的,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两合公司的。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是一回事。
另外,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称为“ABC有限责任公司”,反过来,“DEF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被称为“DEF有限公司”,否则在法律上将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