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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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15:49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那么,签了认购书可以退房吗,购房定金会退还吗?
网友咨询:买房签了认购书,交了2万定金,今天是第三天,还可以退吗?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贾熙纯律师解答:
签了认购书可以退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贾熙纯律师解析:
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一般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预约和本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预约合同仅能请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得直接就本约内容请求履行。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开发商要求购房者签认购书的目的是,要和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是确保交易顺利的一个手段,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开发商目的基本实现。
购房人因为无法贷款、预定资金必须挪作他用、买房决定过于草率等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内容,此时在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是非常困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提醒广大购房者:购买房屋时最好不要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因为签了认购书,交了购房定金,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便处于被动地位,有些要求会遭到开发商拒绝,使购房者有口难言。而实际上,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地产交易过程当中的必经程序,属双方自愿行为。
贾熙纯律师为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台港澳委员会委员,海淀区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委员,本科毕业于211院校,研究生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热心公益事业,目前服务有三家社区,多家国有及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