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币罪在刑法中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13:3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4:10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金融体系中的货币管理制度。
持有或使用伪造货币的行为,不论其是否已对国家货币流动范畴构成实际损害,俱会对国家货币管理法规造成威胁,破坏国家正常的货币流通运行环境。
在客观方面,这一罪行主要通过行为人持有的、使用的伪造货币行为体现出来,并且必须达到法定的金额标准。
至于犯罪主体,只要是年满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此罪名成立的被告人。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应当理解成犯罪人主观上存在明白知晓是伪造货币的意图,并且仍然进行非法持有和使用。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行为人由于他人的能言巧语或是误导,错误地认为手里的是合法货币并代为保管,此类情况因其不具备本罪的故意而无法构成犯罪。
反之,如果行为人事先了解持有或使用的是伪造货币却仍然如此行动,则可以认定为本罪的主观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