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转调头被对面超速车辆切中责任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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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7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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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5:40
不合理,但是合法。
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也就是说,如果对面车辆没有超速,就是你全责了。虽然按道理你掉头行为已经完成70%,但终究还没有完成,按道理对面车辆应当让行,但交法就是交法,总还得有个相对僵化规矩,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否则路面情况瞬息万变,不可能出台一个有一本书厚的法规来规范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5:40
转弯车辆让直行,让到不擦不碰为止,一旦出现问题要负全责或主责,看来交警是按主责判定的。不过要有证据证实对方车辆超速那是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