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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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1:40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其职责,内部设有以下十个主要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综合会议组织,包括文秘、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信息管理、档案工作,以及督办查办、机要保密等事务。同时协调来访处理、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指导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机关服务中心工作。
(二) 政策法规处:参与起草食品药品相关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审核规范性文件,进行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监督,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和赔偿事务,进行综合性研究并起草重要文件,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指导市、县两级机构的法制建设。
(三) 食品许可处:负责餐饮服务许可,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注册审核、生产规范认证,以及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监管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审批保健食品广告,并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
(四) 食品安全监管处: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实施相关规范,进行调查监测和信息发布,查处违法行为,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同时管理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性。
(五) 药品注册处:监督国家药品标准,制定中药材炮制规范,管理药品和包装材料容器注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监督药物研究和临床试验质量,实施《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六) 医疗器械处:监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负责生产、经营许可,医疗器械注册和日常监管,监测不良事件,指导检测机构业务工作。
(七) 药品安全监管处: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监督生产质量管理,负责药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管理,监管特定药品及特种药械。
(八) 药品流通监管处:监督药品经营质量,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管理中药材市场,负责药品经营许可,互联网药品服务监管,执行其他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九) 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和注册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合作和党群工作,指导培训中心和社团工作。
(十) 规划财务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发展规划、财务、会计制度,编制预决算并监督执行,指导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收费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专项统计,管理专项经费。
(十一)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卫生厅管理的负责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