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安置房不能用公和金代款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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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4:50
拆迁安置房专门用以安置拆迁户,不属于市场交易行为,因此不能公积金贷款。
安置房其他方式贷款需要:
1、拆迁协议书及公证;
2、安置定位单、定位公证;
3、结算清单、购房款*(要求两项对齐);
4、户口簿、结婚证、夫妻身份证;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公章、企业反担保。
知识延伸:
根据相关法规及*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4:51
只要单位和个人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解决和改善自住住房。
拆迁安置房,只有在能办理产权抵押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因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所购房抵押贷款的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建议你购买安置房要慎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4:51
这是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