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嵩明史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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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6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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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9 19:06
庞嵩,字振卿,南海人,嘉靖十三年乡试中举。他在罗浮山讲学,吸引了众多学子。二十三年起,历任应天通判、治中,共任职八年。府尹空缺时,他多次代理职务。庞嵩刚到任时,正值饥荒,他受命督管赈济,粮食不足,他向富户借贷,救活了六万七千多人。他还减免了积欠的赋税,延缓徭役,辛勤工作,帮助十万余人恢复了生计。在留都,庞嵩减轻了民众繁重的劳役负担,各类特殊户如寄居者、假冒官户等都纳入役使范围,极大地缓解了民众的困苦。在江宁县葛仙、永丰两地,他修建堤防,恢复农业生产,设立了惠民庄,接纳贫民租种,流民得以回归。他还公正执法,处理了戚畹王涌和举人赵君宠侵占他人妻子并杀人一案,将他们绳之以法。
庞嵩年轻时师从王守仁,精通《五经》,在新泉书院聚集生徒讲习学问。他每年独自巡行县区,随身携带壶浆。尽管很少有人能像他那样出色履行职责,但他因优秀的政绩而闻名。他认为京察六年一例不合理,上疏请求改革,这一制度最终成为永久规定。庞嵩升任南京刑部员外郎,撰写了《原刑》、《司刑》、《祥刑》、《明刑》四篇,合称为《刑曹志》,受到时人的高度评价。他在云南曲靖知府任上,同样赢得了良好的政声。因年老退休,虽然只有五十岁,但他仍与湛若水交往,直至去世。庞嵩在应天和曲靖被尊为名宦,葛仙乡还专门为他设祠祭祀。
张淳,字希古,桐城人,隆庆二年中进士,被任命为永康知县。永康县民风狡猾,前任七位县令因之辞职。张淳到任后,昼夜审阅公文,数千起案件得以迅速解决,令吏民惊讶并折服,诉讼逐渐减少。他为诉讼者规定明确的审理日期,确保公正快速地处理。他以敏锐的判断力,被人称为“张一包”,如同包拯一样公正。巨盗卢十八盗取库金多年未捕获,张淳承诺三个月内必擒获他,却在御史催促下故意拖延,直至卢十八放松警惕。他巧妙地利用内部情报,最终将卢十八及其同伙逮捕。张淳还严厉打击盗贼,通过假借他事将真凶绳之以法,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秩序。在永康任职期间,他通过智慧和公正赢得了民众的敬佩,被召回京城。在他离开永康时,准确预测了盗贼的行踪,显示了他的推理能力。
张淳升任礼部主事和郎中,因病辞职,后又任建宁知府和浙江副使。面对招募兵士的问题,他提出明智的建议,保留精壮兵士,解散老弱,避免了可能的混乱,最终平息了事态。张淳的官职最终达到陕西布政使,以卓越的治理能力结束了他的仕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