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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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10:59
开远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可以参考2019年3月28日开远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开远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开政发〔2019〕20号)文件,此文件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一、开远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开远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可以参考2019年3月28日开远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开远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开政发〔2019〕20号)文件,此文件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1、根据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并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之一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人群(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公租房保障对象应为:
(1)城区内城镇户籍(东至东联村、南至白土墙、西至926医院、北至雨洒范围内。下同)的特困供养人员和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最低收入人群;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人员、引进人才、外地新调入职工或挂职人员等;
(3)城区内有稳定职业的开远籍进城务工人员和非开远籍外来务工人员;
(4)成年子女与父母在同一户口,如果父母有房,子女无房,或子女有房,父母无房,无房一方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
(5)成年子女和父母已合租一套公租房,但所保障的房屋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的,成年子女或父母未租房的一方可以申请;
(6)未年满18周岁的孤儿和虽然年满18周岁,但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其监护人保证承担公租房租金的前提下可代其申请;
(7)符合条件的其他群体。
3、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公租房保障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房屋条件:
(1.1)无房(包括住房和商铺)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特殊情况超出面积辐度可控制在10%以内)。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住房:
(1.2.1)唯一住房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2.2.2)离婚时房屋已进行分割且在民政部门备案或法院判决,但因房产在抵押中、对方不配合等情形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2)经济条件
(1.1)原则上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2人以上(含2人)家庭月收入按照不高于家庭实际人数乘以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计算(个税起征点的85%)。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1.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车辆条件为:一是自有非营运车辆价值在18万元(含18万元,以购车发票或车辆购置税票为依据)以下;二是自有客运或货运车辆价值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购车发票或车辆购置税票为依据)以下。
二、开远市公租房租金是多少钱?
1、租金标准以元/平方米为计租单位,按建筑面积计收。最低收入家庭1.10元/平方米,中低收入家庭分别按不同地段市场租金不超过70%的标准收取。
2、最低收入家庭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不再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对已收取的,承租人退房时租住未满5年(含5年)将退还维修基金,超过5年的不予退还。
3、收租金的时间,以交钥匙日期为准,每月1日至15日办理完手续并完成钥匙移交的从当月起租,每月16日至月末日办理手续的从次月起租。
4、在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原则上一次性缴纳一年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和预存电费。
5、承租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及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