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上门途中受损责任应由谁承担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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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13:43
货物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可能会因为距离、意外等等关系而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一旦货物出现损坏,肯定是会影响到它的价值,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谁来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送货上门途中受损责任应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运输途中货物损坏具体责任承担如下:
一、送货上门的,在途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二、自提货物的,回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三、简易交付的,自合同生效时风险归买受人承担。
四、代办托运、邮寄的,办完托运、邮寄手续后由买受人承担风险。
五、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货物的所有权自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时转移,但是风险负担自货物交付时转移。
六、在途货物买卖,合同成立时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律师补充:
快递员丢件的赔偿方式如下:
1.对于保价的邮件快递,按照保价的金额赔偿;
2.对于保价的邮件快递,按照当事人遭受的实际损失来陪,但最高赔偿额不能超过收取的资费的三倍。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六百零三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13:42
货物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可能会因为距离、意外等等关系而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一旦货物出现损坏,肯定是会影响到它的价值,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谁来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送货上门途中受损责任应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运输途中货物损坏具体责任承担如下:
一、送货上门的,在途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二、自提货物的,回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三、简易交付的,自合同生效时风险归买受人承担。
四、代办托运、邮寄的,办完托运、邮寄手续后由买受人承担风险。
五、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货物的所有权自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时转移,但是风险负担自货物交付时转移。
六、在途货物买卖,合同成立时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律师补充:
快递员丢件的赔偿方式如下:
1.对于保价的邮件快递,按照保价的金额赔偿;
2.对于保价的邮件快递,按照当事人遭受的实际损失来陪,但最高赔偿额不能超过收取的资费的三倍。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六百零三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