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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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7:59
支票大写金额“角”之后不用写“整”
《支付结算办法》填写要求规定: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注意: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否则票据无效,银行对不符格式的结算凭证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
其它填写要求: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伯、拾、元、角、分”字样。
2、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或草写)。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3、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抬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支付结算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8:00
在填写支票的大写金额时,如果金额到角为止,那么在“角”之后是可以不写“整”的。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而在“角”之后则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如果金额数字有“分”的,那么“分”后面也不写“整”(或“正”)字。
例如,如果支票金额是100.50元,大写金额可以写作“壹佰元伍角”,而不需要在“角”后面加上“整”字。同样,如果金额是100.05元,则大写金额写作“壹佰元零伍分”,“分”后面也不需要写“整”字。
请注意,虽然不写“整”字是符合规定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混淆和错误,有些人仍然习惯性地在“角”之后加上“整”字。因此,您可以根据自己的习惯或银行的具体要求来决定是否添加“整”字。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您的银行以获取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