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在医院摔伤医院承担责任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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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19:12
患者住院治疗期间跌倒受伤,患者起诉院方要求赔偿,究竟医院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呢?
网友咨询:
病人在医院摔伤医院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答:
病人在医院摔倒了,医院承担侵权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通常指公共场所的管理人为了其管理范围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积极作为的义务。医院,尤其是患者或者其他人员可以自由出入的候诊、就诊区域,属于公共场所范畴,医院应对该部分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医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律师补充: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对治疗方案与治疗结果有不同的认知而导致的纠纷等。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患者在医院摔伤、自杀自残或者无医师执业资格者院外非法行医致人损害,则不属于诊疗行为,这类行为所导致的损害后果的解决并不依赖于医疗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须是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须是患者遭受损害且损害与诊疗行为具有因果关系;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具有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