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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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22:21
在司法实践中,委托他人替自己进行贸易活动,而且受托方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跟第3人签合同,像这类合同基本上都属于行纪合同,另外行纪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在行纪人跟委托人达成合议的情况下,即代表合同成立,且行纪合同可以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一、一般哪些合同是行纪合同?
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的合同是行纪合同:
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者卖出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对委托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委托人不直接就行纪人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3、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行纪合同只需行纪人与委托人达成合意即可成立,而无需以物的交付为其成立要件。
4、行纪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行纪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口头以及其他约定的方式订立,无需以特定的方式订立。
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哪些应尽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
(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4)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是非常鲜明的,比如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是在委托人的授意下从事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跟委托人签了合同之后,虽然也是替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但是行纪人可以直接跟第三方签合同,第三方一般也不直接跟委托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