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8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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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11:10
从小,性格比较内向,不怎么爱出门,于是我童年的记忆就是看书。小时候看书没有功利心,所以上到四大名著,下到产品说明书都看,看到了家里无书可看的时候,就去书店看。那一年七八岁,放学去书店,随手拿了一本,书名已经记不太清,结果爱不释手,看了一会实在站不起来了,兜里又没钱买,而且再不回家估计要被我父母混合双打了,突然灵光一闪,偷回家慢慢看。于是我偷瞄了一眼守店的小妹妹,趁她不注意,把书快速的放在了后背和双肩书包的夹缝里,然后紧张却又假装不紧张的走出门去。现在还记得,当时那个心跳。然而回家以后,书已经不香了,剩下的只有愧疚。可能你们会说,那就还回去啊?别说还回去了,从此以后,我回家都绕道走,路过书店的勇气都没有,每每看见那本书还会面红耳赤。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有一天语文课,内容是节选鲁迅的《呐喊》里面的一篇文章《孔乙己》一个没钱的穷书生,偷书被人嘲笑后,大声说道:“偷书不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句读完顿时豁然开朗,心里的包袱从此丢掉,对!偷书不算偷。这几个字也成为了我当当网的用户名至今。今天看到冯唐老师的《活着活着就老了》,里面提到鲁迅先生和内山书店老板内山完造的对话,内山先生对于店里偷书的人从来不管,他说:“爱书的人,他一有了钱,一定爱买书。现在被偷,等于放了帐。而且,少雇些人看店,反而省钱。”然后冯唐老师补充到:爱读书,脸皮厚到肯偷书,身手好到能偷到书,假以时日,不愁大富大贵。读到此,我突然醍醐灌顶,找个时间再去偷本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