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剩物综合利用的背景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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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9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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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9 16:20
“三剩物”是指竹、木材加工剩余物(边皮废料、锯末——木糠、刨花),伐区造材剩余物和采伐剩余物。这些剩余物都是木材利用过程中的产物,是可再生资源,具有不污染环境、可循环利用的优势。
“三剩物”综合利用的背景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背景:随着人工林替代天然林作为木材来源的转变,林业经营作业的集约化程度越来越高,这就为林业剩余物的集中和开发利用创造了条件。同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我国政府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森林采伐限额,商品材将削减1/3以上,每年缺口超过6000万m3,致使本已紧张的木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因此,“挖掘木材代用潜力、开发第二森林资源”已成燃眉之急,林业“三剩物”与木材“同根同源”,作为木材的替代资源具有先天优势。
2. 意义:木材是人类主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也是缺口资源。开发利用小径材及剩余物,不失为此过渡期的有效措施之一。因此,对林业“三剩物”的综合利用是缓解木材供需矛盾、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同时也符合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此外,一些政策也支持对林业“三剩物”的综合利用。比如,2006年1月1日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继续推行对纳税人以木材“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由税务部门继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并将“木(竹)纤维板、木(竹)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和炭棒”等列为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综合利用产品。这极大地刺激了相关企业和个人从事林业“三剩物”开发利用的积极性。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9 16:14
1、背景:“三剩物”指竹、木材加工剩余物(边皮废料、锯末-木糠、刨花)、伐区造材剩余物和采伐剩余物。
2、意义:木材是人类主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也是缺口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