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羁押二十天取保候审,后来有又批捕判刑,取保候审的二十天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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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8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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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9 00:18
取保候审之前的刑事拘留的二十天可以折抵刑期。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9 00:15
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刑期。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一强制措施只是限定了被告人的活动区域,并对被告人在此活动区域内的行动自由加以规范,而并没有规定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依照我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只有在“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即限制了人身自由的,才予折抵刑期。因此,对于被告人在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以前,被依法执行取保候审的期间,不予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