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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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9:11
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金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金融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承担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推进金融发展环境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为在宁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指导推进金融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进国际国内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金融机构总部和区域性总部,并建立相关激励机制;协调全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负责指导整合地方银行、证券、信托等各类金融资本。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协助金融管理部门和市有关部门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