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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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2:45
在我国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的一类犯罪行为。相关的当事人在实施犯罪后,对妇女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和威胁,我国的司法机关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一、在我国强奸罪是指什么样犯罪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并规定严厉的法定刑。例如2018年8月6日,印度通过刑法修正案,规定强奸12岁以下最高可判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另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十年以上三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二、中国法定刑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对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的处罚:
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依照刑法有关条款论处。
2)、强奸定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①强奸妇女、奸淫恶劣的;
②强奸妇女、奸淫多人的;(3人以上)
③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④二人以上轮奸的;
⑤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在我国相关的案件审理按照这类案件的实际案情进行处罚。具有公共场合犯罪、实施犯罪多次的、情节恶劣的、两人以上的犯罪案件,相关的检察机关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予以严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