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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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13:44
审查起诉阶段延长并不一定意味着刑事案件属于重大案件,也有可能为复杂的刑事案件。根据规定,刑事审查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起诉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五日。一、审查起诉阶段延长是指刑事案件属于重大案件吗?
1、审查起诉阶段延长并不一定意味着刑事案件属于重大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4、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查阅案卷吗?
1、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查阅案卷。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2、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公安机关在完成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之后,需要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来审查,移交的时候,需要将与案件的相关材料一起移交。检察院自开始审查案件之日起,需要在限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审查工作,若是因案情复杂在限定期限内无法完成的,可以提出延长审查期限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