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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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7:07
古人云“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大致意思是说人之善恶,上天都看在眼里,好人有好报,坏人则有坏报。两千多年前,孟子就提出过“性善论”,称人生下来时是善良的,只不过受到后天环境的影响,纯净的心灵被污染的而已。
在当今这个受到市场经济所主导的社会,中国人对于金钱已经没有以前那么排斥了,也不会再“谈钱变色”,原本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思想已然成为了过去。可还是有这么一批人,他们依旧选择遵循自己内心所想,所作所为不为利益所驱使,只为了心中的道义。
杨永,江苏人,1999年12月他在路边听到了有一个小女孩正在呼救,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看,一堆人站在岸边张望,并指指点点。杨永急切地跑到了岸边,发现了小女孩正在河水里挣扎,但围观群众没有一个人愿意下去救她。
当时正是寒风刺骨的季节,河水的温度很低,杨永来不及多想了,他之前就有过救助落水者的经验,于是直接脱掉了上衣,跳入了冰冷的河水之中,最终成功地将小女孩救了上来。救上来之后,人们并没有关注救人的杨永,而是围到了小女孩身边,杨永对此也并不在意。
此时,有一名围观群众喊道,小女孩的书包还在河里,杨永听见后,再次跳入了河水中,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将女孩的书包“救”上岸。不过,当杨永再次上岸时,小女孩已经被送往了医院,围观群众也大多解散了,没有人在意这位救人的无名英雄。面对这样的情况,杨永并不在意,毕竟他救人本就不是为了名或利。
杨永回家后,又继续了平静的生活,干起了卖姜的老本行。几天后,有电视台记者找到了杨永,原来,被救者的父母在女儿被救后,向媒体寻求帮助,希望能够找到施救者。记者经过多方打探,最终找到了杨永。面对媒体的采访,杨永表示,自己很高兴,但这只是自己能力范围内所能及的事情,并没有什么好值得宣扬的。
当地政府知道这件事情后,为杨永准备了5000元的奖励资金,但杨永并没有接受,他认为自己救人的初衷就不是为了钱,这5000元他如果收了,就违背了自己的本心。由此可见,杨永绝对是一个勤勤恳恳,而且不贪图名利的好人。可是在1999年年底,杨永却选择将女孩一家人告上了法庭,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救完小女孩后,河水的寒冷却给杨永留下了不治之症——痹症。这种病虽然不会致死,但是需要一直用药,费用也是较为昂贵的,杨永哪里承担得起这些医药费。为此,他找到了小女孩一家人,希望他们能够将造成小女孩落水的那名乱开车的肇事者告上法庭,所获得赔偿可以作为自己治病的医药费,却被小女孩的家人给拒绝了。
早在小女孩被救上岸后,小女孩的父母就和肇事者私了了,肇事者给予了他们一大笔钱,他们也答应不会将其告上法庭,所以在面对杨永的请求时,他们选择了拒绝。走投无路的杨永只得将小女孩一家人和那名肇事者一同告上法庭,最终杨永只获得了不到6000元的赔偿。
2004年和2006年,杨永感到不甘心,两次又打起了官司,依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面对这样的现实,杨永感到很心寒,自己明明是好心救了人,结果差点造成小女孩死亡的肇事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身为救人者的自己却被小女孩家人和肇事者合起伙来摆了一道。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7:02
冒死营救、不要报酬,却得不到女孩家人的肯定,甚至女孩及其家人不愿出面为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