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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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3:35
婚姻期间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只是对离婚双方财产分割产生效力, 债权人仍然有权利要求夫妻偿还债务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3:42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3:41
债务合同形成时,没有特别指出不以夫妻共同财产做担保的,则以共同财产可用于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