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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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9:20
婚后聘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婚后取得的,如果是婚前,那么是属于婚前所获得的个人财产,因为取得的时间性一般是在登记结婚之前,这个时候就不能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也不能够将这个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进行分割。
一、婚后聘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聘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婚后取得的,退还彩礼的规定,如下所述。
1、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款一般不需要返还。
2、但是,如果因为男方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返还。
3、另外,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实际同居生活的。离婚后,男方也有权要求返还。
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二、夫妻共同财产特征有哪些?
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第四,契约优先性。在这里,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
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从法律上而言,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在当代的社会,可能很多人认为彩礼的给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这个时候是需要区别一下彩礼的赠予具体的时间的,如果是婚后所取得的具有赠与性质的彩礼的话,那么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