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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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0:50
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行政执法力度的加强、标准的细化,妨害公务罪成为司法实务中多发、易发的罪名。那么妨害公务罪具有哪些构成要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妨害公务罪具有哪些构成要件,是什么?
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王彬律师解答:
妨害公务罪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职务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
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王彬律师普法: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王彬律师解析:
在刑法理论界,对妨害公务罪中暴力程度的认定主要存在“实害犯”“具体危险犯”及“抽象危险犯”之争。“实害犯”认为,本罪中的暴力需达到迫使公务人员不得不放弃执行公务,或者违背其职责和意愿实施依法不应当实施的行为的程度。“具体危险犯”主张,认定暴力的程度不能脱离本罪的立法旨趣,本罪意在通过保障公务人员顺利执行公务进而维护良善的社会管理秩序,完全不审视对职务执行的影响,有违本罪并非单纯保护公务人员人身安全的意旨,故暴力的强度须达到使公务人员不能适当执行职务或显有困难的程度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