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罚款"再现 执罚经济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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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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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07:41
“预收罚款”再现,“执罚经济”何时休?
一次性预收了2016年的“垃圾费”和“占道罚款费”。让周口市郸城县的许多货运三轮车主一头雾水。垃圾费和罚款怎么能预收呢?城管局咋‘推测’出我未来一年违规占道的具体情况呢?收费1000元的标准又是从何而来呢?”车主们不解地说。
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有违法的客观事实,很显然提前交,是不可能有所谓的违法事实的。按说,城管局及其执法人员不可能不知道,也不可能不知道在目前国家反“四风”、清费治乱日益深化的当下,行政单位再乱收费、乱罚款,是极有可能要面临严重处罚风险等这些道理的。但遗憾的是,周口市郸城县城管局及其执法人员还是干出了强迫三轮车主预交“垃圾(处理)费”和“占道罚款”这样执法犯法乱为、无法无天的荒唐事。
道理很简单,如果不是“执罚经济”思维作祟,如果不是相关执法单位和人员有很多的罚款收费任务,相关执法人员又何必不辞辛劳,如此荒唐行事。过往经验也告诉我们,单位执罚经济强劲的背后,无不与有关地方和部门收费(罚款)养人、罚款发福利、收费办公有着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城管“预收罚款”事件,在无意间暴露出我们的改革可能是一些肤浅的改变,而实际上的很多内在问题比如行政供养体制等还没有有效改变,只有这些问题解决了,类似“预收罚款”、执罚经济才可能真正祛除病灶,以后才可能真正有效消失。否则,就事论事处理问题,难保“预收罚款”、执罚经济不会继续存在和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