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收益的支出范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9:1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2:51
公共收益的使用原则主要是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这些收益来源于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扣除法定税收、能耗、人工等管理成本后的净收益。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业主共用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产生的收入;
2. 在业主共用场地开展商业活动或投放设施所得到的收益;
3. 在业主共用场地拍返、灯箱、单元门、外墙等设置户外广告,以及在电梯轿厢誉租、单元门厅、走廊通道等设置室内广告获得的收益;
4. 利用全体业主共有的文体设施产生的收益;
5. 利用业主共有的房屋所得到的收益;
6. 相关单位支付给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的违约金、赔偿金、旧设备残值等;
7. 公共收益的利息等其他收入。
公共收益主要庆贺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其他目的,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物业管理活动的代理记账及审计等费用、物业维护费用等物业管理方面的合法支出。属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不从公共收誉租益中支出。
当公共收益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时,补充比例应高于百分之五十,具体比例应在公共收益管理专项规约中约定,并按季度入账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若用于新增共用设施设备等工程类项目,应参照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实行工程审价和使用程序审核。工程金额达到5万元及以上时,应进行审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包括:
1.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 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 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 其他涉及共有和共同管理权拍返利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