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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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1:08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已被拘留者,如有必要实施逮捕措施,应该在拘留满三日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由其进行审查和批准。在特定的例外情形下,公安机关可将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一至四个自然日。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他们的申请审查批准时间则可以延长到三十个自然日。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刑事拘留的最短期限通常为三个自然日。